今日,小编在济宁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获悉:同意规划条件项目3项,分别位于任城区、经开区、太白湖新区。涉及住宅用地、商业用地、中小学用地、广场用地和工业用地等,总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5公顷(约975亩),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。
济宁经济开发区2018-019宗地(经开区分局呈报) 位置:项目位于机场路东。 规划条件: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(M1),建设用地面积13.8153 公顷(以实测为准),容积率不小于 0.8,建筑密度不低于40%,厂前区比例不大于7%,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。 Txz-06-1地块(太白湖分局呈报) 位置:项目位于公主路西,北湖西路南。 规划条件:规划总用地27.49公顷,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1.68公顷(以实测为准),城市道路用地3.77公顷,防护绿地2.04公顷(以实测为准)。 地块一 规划建设用地14.22公顷,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(A33)。容积率不大于1.2,建筑密度不大于40%,绿地率不小于35%,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。 地块二 规划建设用地7.46公顷,规划用地性质为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(RB) 。容积率不大于1.8,建筑密度不大于25%,绿地率不小于35%,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。商业建筑面积(计容部分)占总建筑面积(计容部分)的5%;居住建筑面积(计容部分)占总建筑面积(计容部分)的95%。 金宇路北、济安桥路西B地块(任城区分局呈报) 位置:济安桥路西,古城路东,金宇路北; 规划条件:建设用地总面积23.1公顷,广场用地0.81公顷。 地块一 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居住用地,建设用地面积13.58公顷(以实测为准),容积率不大于 1.3 ,建筑密度小于等于 40 %,绿地率大于等于20%,主体功能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5米(塔、阁、城门、任城王府等建筑除外),商业面积(计容部分)占总建筑面积(计容部分)的比例为90%-95%,住宅面积(计容部分)占总建筑面积(计容部分)的比例为5%-10%,且住宅建筑不得布置在核心景区范围内。 地块二 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,建设用地面积9.52公顷(以实测为准),容积率不大于1.3 ,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%,绿地率大于等于30%。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 米。商业面积(计容部分)占总建筑面积(计容部分)的比例为5%-15%,住宅面积(计容部分)占总建筑面积(计容部分)的比例为85%-95%, 地块三 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,用地面积0.81公顷(以实测为准)。